近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检察院第三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党纪党规,开启“两学一做”第一课,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苗有发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支部书记饶兴带领大家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并强调,2016年是“作风建设提高年”,全体党员要把学习党纪党规和加强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活动的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两学一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积极争取做合格党员的模范。
苗有发指出:“学习的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争做合格党员,关键在于学。学习是我们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对党员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我们要认识学习的重要性,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立好标准守好底线,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更新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规范司法执法的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