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骅检察院步入电子卷宗时代

2016-03-29 14:32  来源:河北法制网

  “这下可好了,之前我们来阅卷都是拍照、复印,一本卷有时候都得花一上午的功夫,这回一张光盘就都搞定了,可是方便我们律师阅卷了。”来自外地的翟律师日前到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查阅案卷,可谓满意而归。翟律师介绍说,这次他接手的案子,案卷有8本,每本200多页,如果采取手机拍照的传统方式,天黑前都不一定能赶回去。

  现在,黄骅市检察院开通了电子卷宗系统,自己只等了10多分钟,一张光盘就都解决了。 电子卷宗是指在案件受理前或案件受理过程中,将装订成册的纸质案卷材料,通过扫描等技术制作成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电子卷宗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子系统,包含卷宗制作、内部阅卷和律师阅卷等功能,该系统可以方便案件承办人摘录、复制卷宗内容,为领导审批和检委会讨论案件提供全面信息,方便律师阅卷并根据申请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为保障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运行,黄骅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相关会议部署落实电子卷宗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了全力保障。根据电子卷宗制作所需设备要求,他们耗资70多万元,采购了打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设备。案管办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向技术人员学习电子卷宗制作方法、流程,熟练掌握电子卷宗系统操作规范、软件调试、格式转换以及使用要求等方法步骤,确保了电子卷宗制作的规范和统一。为保证在案件受理的有限时间内及时制作完成电子卷宗,黄骅市检察院安排专职人员在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室进行电子卷宗的扫描、录入等工作。

  目前,黄骅市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受理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纸质卷宗电子化,并刻录成光盘永久保存,在提升案件办理和流转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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