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秦皇岛中院党组决定,从2016年3月开始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4个月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并对“六难三案” 等问题进行严格认真清理和整治。清理“六难三案”(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
司法态度问题。着力解决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漠视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司法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在法律规定之外另设受理条件,以诉前调解为由久调不立;不按规定在审限内结案,久立不决;不按法定情形适用条件及审批手续消极执行,久执不结等问题。
司法不公问题。着力解决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在办案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利用腐败潜规则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以案谋私的问题。
此外,秦皇岛法院系统将集中开展“清理积案”专项行动,行动范围包括:因审判人员作风懈怠造成超审限久拖不决的案件无法定事由,违规批准中止、延期审理等各类诉讼案件;因执行人员作风懈怠、消极执行、不作为等造成久拖未执结的案件,违反法律规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各种执行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