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政法委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016-03-29 11:31  来源:云南长安网

  继云南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州纪委七届八次全会召开后,云南省州委政法委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紧紧抓住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全面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提升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形象。

  2016年是大理白族自治州争创全国“长安杯”最关键的一年,为了全州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党委政法委及每一名政法干部切实肩负起职责使命,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争创“长安杯”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一是从严维护党的纪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性党风、宗旨观念、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着力强化政法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行动自觉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委领导班子强化集体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抓好工作、带好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实做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从严刹风正纪。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促进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协助州政法纪工委查办政法队伍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零容忍”惩治腐败的要求,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政法队伍不掩饰矛盾、不回避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决心。不断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手段,建立健全州(县)工作机构和制度,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监督,为源头减少违纪违法提供保障。

  四是从严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管理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加强重要时段节点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加强委机关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委机关队伍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发生。深入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专项整治以及“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兼职等相关制度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促进作风纪律进一步转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五是从严执行制度机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交心谈心等制度,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落实《政法委机关关于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加大对政法工作中加强作风建设预防惩治腐败的科学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委机关各部室、每一位干部职工根据不同的职责岗位和工作特点,签订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查找共性风险点和个性风险点,制定单位、部室、个人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各类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郑悦)


责任编辑:王淑静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