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将司法建议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隐患,5年时间先后发出25份司法建议,全部被有关部门采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以来,贺州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数突然猛增,既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也给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
为找到房地产纠纷频发“病因”,贺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广专门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并带领合议庭成员分别到国土、住建、规划和环保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经调研发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是导致当前房地产纠纷不断出现的深层次原因。该院迅速将调研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贺州市委书记赵德明汇报,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贺州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房地产矛盾纠纷的司法建议,有效堵塞了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漏洞。
贺州市中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同样也为破解国企改制僵局作出贡献。
华安公司(原贺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将企业改制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改制并没有建立起以股东为主体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导致改制后公司内部矛盾纠纷不断。为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该公司改制遗留问题,贺州市中院组织审判骨干调阅案卷材料5米多厚,召开研究会议10多次,并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查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调研发现,该公司虽然名义上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但实质上没有建立以股东为主体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其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本原因是公司章程不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建立起来。
症结找到后,2013年贺州市中院就如何完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向贺州市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为从源头上解决该公司改制后产生的遗留问题提供了路径。该司法建议得到了市政府采纳,市政府迅速向华安公司派驻工作组处理公司改制遗留问题,该公司的矛盾纠纷得到平息。
据统计,近5年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向贺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出25件司法建议,件件得到采纳,切实提高了相关部门的管理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助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得到了贺州市委、政府的肯定。(卢林峰 赖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