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青海省检察院在西宁召开会议,对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进行了总结。一年来,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5年,青海省化隆县检察院针对该县群科镇黄河沿线部分经营餐饮的农家院将餐饮废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黄河,造成水质污染及河道滥采乱挖砂石料情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结合该县开展的“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对黄河沿线11家农家院进行集中整治,并对污染严重的两家餐饮个体户分别予以罚款5万元或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对采砂厂及非法经营砖厂进行整治,现已关停32家非法采砂厂、14家非法砖厂,有效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过去的一年里,青海坚持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变化,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督促履职、督促起诉等方式,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着力打造青海检察工作新亮点,打响青海检察工作新品牌。截止今年2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督促履职、督促起诉案件246件,共督促有关部门追回国有资金2.69亿元。此外,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召开联系会议9次,会签规范性文件6份,着力推动专项工作成果向提供制度保障方面转化,促进“两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
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有资金安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预防职务犯罪;营造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等方面取得了实效。同时,也为青海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以专项工作为依托,着力助推地方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保护绿水青山。海西州检察机关对环保领域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欠缴排污费高的23件环保案件,向环保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有67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5项问题正在逐步整改中,对8家企业因27项问题责令停产整改,追缴排污费500万元。
二是积极主动搭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平台,建立沟通协调联络机制。果洛州院与果洛州三江源办、国土局分别会签了《关于加强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与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配合的意见》,其他市州院及基层院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并会签了规范性文件。
三是探索建立案件受理、审查、督促履职、督促起诉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为督促起诉工作“定规矩,划红线”。省院民行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指导,由专人负责对各地报备案件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案件办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