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打造司法体制改革的都匀样本

2016-03-27 15:39  来源:法制生活报

  如何围绕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迎接改革给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认识和探索热点、难点问题,从审判实务研究的角度发现和积累改革的经验做法,使改革逐步趋于科学、合理和完善,已经成为当下贵州省各级法院法官和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蹄疾奋进赶超的路上,改革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样本参照。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道路上,贵州省都匀市法院不等待、不观望,大胆探索,结合实际,率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制度的配套和落实,率先提出了引入第三方对案件进行评查等创新举措助推司改落实落细,率先形成了一批更加有利于改善司法工作质效、惠及都匀50万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改革成果,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轻刑快审”机制

  提升办案效率

  “我对法院的依法裁决很满意。”当事人吴某走出法庭时不停地对旁听人员点头。2015年5月15日,都匀市法院首例“轻刑快审”案件开审,仅用时八分钟,实现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审判质效有效提升的预期目标,呈现出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低、无抗诉、无信访投诉的特点,“轻刑快审”试点工作得到了省高院、黔南州中级法院的肯定。

  “轻刑快审程序是在犯罪形势愈发严峻、法律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的大环境下,对一些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压缩程序,减少羁押时间,通过法、检、公三机关合力实现快审快结。”都匀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晓明说,该院根据办案实践,针对逐人分案模式下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打破固有模式,在立案阶段筛查案件信息,将轻微刑事案件分流给审判经验丰富、办案效率高的法官审理,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黄晓明表示,为确保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该院积极加强与检、公、司等部门的互相配合,明确法、检、公、司各部门的分工协作,规范操作流程,探索形成了“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出庭、司法部门及时对接”的工作方法。与此同时,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在立案后迅速移送审查起诉,随案移送电子文档,共享案件信息资源,检察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集中提起公诉,司法局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有效提高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程序适用率。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公正是行政诉讼的重要价值。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提级管辖和异地交叉管辖改革新一轮的尝试。一方面,在集中优质审判资源审理行政案件、实现司法审判区与行政管理区有限分离和维系行政诉讼程序安定性方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有望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确立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模式后,能解决社会最为担心的地方和法院的关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实现了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良性互动,为法官独立、公正地审判行政案件创造更加宽松的审判环境。

  按照行政审判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改革思路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2015年5月1日,都匀市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通过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审判法官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推出直接与间接立案相结合工作制度及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四大法宝”,全面加快“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步伐,认真审理好集中管辖区域“瓮安、福泉、龙里、独山、三都”五县市一审一般性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自实行集中管辖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5件,审结50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组建审判团队新模式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如何建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优化配置审判资源。”都匀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文建钦说,该院自加动力、深挖潜力,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了符合该院实际情况的1+N+N+N和1+N+N两种审判团队新模式,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供了新路子。

  该院打破原有的庭室格局,对现有人力资源优化重组,设立7个专业化审判团队,新组建的7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分别以1名负责人为核心。其中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组以资深审判员为组长、年轻法官为组员、其他司法辅助人员为主的1+N+N+N新型审判团队;执行局及人民法庭组成以普通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为主的1+N+N新型审判团队。

  改革后,在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办案方面主要呈现三个放权,即下放案件审批权、下放人员管理权和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真正实现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文建钦表示,组建审判团队,优化办案力量配置,就是要改变传统庭室行政化管理模式,取消庭室架构,打破业务部门限制,对办案人员进行优化重组,组建刑事、民商事、行政、人民法庭和执行团队,形成扁平化的审判管理新格局,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回归“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本司法规律。通过“扁平化”、“去行政化”、“权责统一”的改革,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审判责任制,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突出法官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职业尊荣感。

  引入第三方评查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2015年4月15日下午,随着第三次第三方评查案件主题活动的结束,作为全省第一家将第三方评查机制引入审判领域的法院——都匀市法院第三方评查主题活动暂告一段落,进入统计分析、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阶段。三次分别由9名律师、9名高校学者、10名检察官、警察组成的第三方评查团,对都匀市法院的审判管理、庭审规范、裁判文书质量和判后答疑等司法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探讨,并各自给出客观独立的案件评查报告。评查报告将作为法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长效评估机制的一项重要参考。

  “引入第三方评查机制就是通过第三只眼看法院工作,将评价权和监督权真正回归到社会。”文建钦说其目的在于听到真真实实的建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将结果运用到审判实践当中,以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借以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阳光司法进程。“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通过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为提高案件质量、提高法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提高法院办案公信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黄晓明表示,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了法院审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引导法官有意识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该院将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查体系,深化审判管理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罗翔 向冬雪)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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