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其中,在推进检察改革上,积极推进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最大限度调动全体检察人员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会议传达并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分析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各项检察工作。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参加会议并讲话。
2016年检察工作重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网络投资诈骗以及利用电信网络进行的各类犯罪活动惩防职务犯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犯罪。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重点做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
强化法律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插手经济纠纷、越权办案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活动的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活动的调查核实和监督纠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基本要求;着力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完善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同步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的能力水平。不断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综合运用抗诉、调查核实、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办案的质量。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
司法改革积极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最大限度调动全体检察人员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专项监督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保持工作不减、力度不降,加强信息研判、线索排查,多渠道深挖案源,集中力量监督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继续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
公益诉讼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充分拓展案源渠道,深入挖掘现有线索,争取试点工作取得突破。
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坚持证据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防止案件“带病”起诉。
队伍建设加强两级院党组自身建设,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常、抓细、抓小,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