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2016年第一季度,广东省深圳市共发生涉及大型营运客车各类交通事故共254起,造成11人死亡。记者了解到,市交委、市交警局将从3月28日起,在全市各区范围内主干道及主要客流通道联合开展大型营运客车营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经统计,涉及大型营运客车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晚高峰时段,福田、宝安、龙岗三区的事故占比最高,事发原因主要集中在违法变更车道、未与前车确保安全距离、不按规定倒车、不按规定会车、未礼让行人、超速、转弯未让直行、未让右侧来车等。
据介绍,在254起交通事故中,客运大巴无责的共有99起,占53.8%。承担全部责任的有64起,占34.78%;承担主要责任的有3起,占1.63%;承担同等责任的有10起,占5.43%;承担次要责任的有6起,占3.26%。事故中为深圳市营运车辆的有183起,事故最多的前三名是东部公交公司43起,西部公交公司39起,巴士集团公司35起。
在交通违法方面,深圳市客运大巴违法总数954宗,同比下降了16.32%。违法总数最多的企业是深圳市宝路华新达运输有限公司,共7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