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院成立司法服务办公室,并于当日正式对外履职。据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目前,北京四中院是全国首家单独编制成立这一机构的法院,也是在设置综合性司法辅助机构方面的探索和尝试。
发布会上,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说,司法服务办公室是按照中央改革部署,经市编办批准设立的四中院十个内设机构之一。
四中院建院以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改革精神,反复研究其职能定位和功能作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并根据建院一年来各项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启用这一编制并设立司法服务办公室,作为该院对外沟通联络的统一窗口和平台。
据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程琥介绍说,新成立的司法服务办公室将依托职能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前瞻性调研,打造高端智库。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司法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保障,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工程等的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同时,司法服务办公室将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优化司法环境;服务代表委员、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加强沟通联络,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有序推进法官律师双向良性互动;打造对外宣传窗口,构建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机制;有效开展法院与高等法学院校、法学会的战略合作,加强合作共建。
并且,借助现代化科学技术,畅通法院与社会公众沟通渠道;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加强区域司法协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另外,还将协调其他法院、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民政等机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外纵向、横向联系、沟通工作,对相关工作统一协调开展,避免工作中的掣肘不畅。
据介绍,司法服务办公室成立后,将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积极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司法需求,通过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涉及到的司法问题进行超前预判、提早研究并及时应对,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
同时,将继续在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联络、与政府法制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上下功夫,围绕本市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司法调研,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并且,原来由四中院综合办公室承担的对外宣传职能将由司法服务办公室承担。作为法院唯一官方的信息发布渠道和窗口,司法服务办公室将代表四中院对外发布重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另外,司法服务办公室还将成为北京四中院与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及社会各界沟通联络的主窗口,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的主平台,与公检司民、律师协会等机关和组织协调联动的主渠道。
四中院院长吴在存表示,司法服务办公室是改革进程中的新生事物,没有先例可循。北京四中院将紧紧围绕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依托跨区法院建设发展实际,切实履行和发挥好该机构的职能作用,紧持用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解决建设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改革的深化推进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