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驻大同市公安局侦查监督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检察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监督关口的延伸,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监督作用。
据悉,成立“侦查监督检察室”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与配合,发挥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职能,形成良好的检警合力。为此,大同市公安局为检察室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电脑连接公安网络终端,供检察官查阅办案信息。由侦查监督部门指派业务骨干担任派驻检察官,保证每周定期到检察室值班,开展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通过设立检察室,解决立案监督形式单一、范围过窄、难以发现案件线索等诸多问题。
检察室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工作原则,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定期巡查等方式和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交流合作,形成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方位监督模式,进一步提高侦查机关规范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