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部署,省法院司法巡查组对庆阳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巡查活动,3月17日上午,在庆阳市中院召开了省法院司法巡查动员大会。
庆阳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尚书录向省院司法巡查组汇报了庆阳市中院工作,省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司法巡查组组长吕元公布了司法巡查方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向省法院司法巡查组作了表态发言。
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天雄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司法巡查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对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的内部监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及时进行整改,当前,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风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抓早抓小抓苗头,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法院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全市法院要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好司法巡查任务。
当天下午,陈天雄通过视频会议方式作了廉政专题辅导讲座,他在报告中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六大纪律”,把牢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底线,要压实“两个责任”,牢记宗旨,坚持廉洁司法。
李明强调,全市法院要深刻学习领会陈天雄组长的讲话和辅导,明确党组的主题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理解认识“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各基层法院和各庭室要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四种形态”的学习讨论活动,结合我们将要开展的“公正行动”和“砺剑行动”,把庆阳法院的司法廉洁教育工作所欠功课补齐,把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庆阳市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监察室主任在市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分会场。(张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