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州社会单位严格摸底排查,现确定巴州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计1107个。
其中,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15个,库尔勒市546个,塔指基地72个,焉耆县69个,和静县77个,轮台县85个,和硕县59个,尉犁县58个,博湖县32个,且末县50个,若羌县44个。
3月10日,记者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此次新公布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较往年增加不少,并且还公布了巴州36家火灾高危单位的名单,通过名单显示,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5家,库尔勒市25家,塔里木油田3家,焉耆县1家,轮台县1家,且末县1家。
新确定的1107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目前已经对社会公布,并制定相应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记者了解到,纳入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后,这些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立专兼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认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该支队将对重点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级,将对工作突出、自查整改火灾隐患有力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消防隐患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汪涛 丁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