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2016-03-18 21:55  来源:平安广西网

  “法律知识进农村,走乡入户巧宣传。矛盾纠纷细化解,社会稳定人心安。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普法课堂月月有,学法懂法好公民。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万万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华乡,这首用蝴蝶歌曲调演绎的普法山歌被群众反复传唱。

  一直以来,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薄弱的问题是制约农村地区法治建设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新华乡以农村普法为重点,结合该乡瑶族人口多、人人爱唱山歌的特点,指导瑶族群众自编自唱、现编现唱,通过山歌将灌输型普法转变为娱乐型普法,将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成朗朗上口的瑶族山歌,激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使普法更加扎实、有效。

  近年来,贺州市加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法律六进、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开展了城乡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橱窗等普法窗口建设,组建法治宣传“轻骑队”、普法讲师团、普法文艺队、法治宣传小分队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利用圩日、夜晚等时间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为推进法治贺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过去,群众要咨询法律问题、处理法律相关事项,都要到法律事务所,而且咨询都收费。现在,有16个县直单位及5个乡镇聘请了法律顾问,14个村委会社区与专业的法律服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全县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也在不断完善。”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林乔峰介绍。

  目前,贺州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一站式法律服务,着力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基层法律服务健康发展。2015年,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89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与代理案件292件,民事案件1251件,公证案件2468件。许多乡镇还在社区和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联络员,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法律服务,拓展和延伸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近日,富川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当地213名农民工追回了部分欠款。虽然调解和欠款追讨工作还在继续,但这些农民工感到十分欣慰。“政府帮我们解决问题,相信我们一定能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的。”一位农民工说。

  为深入化解矛盾纠纷,贺州市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2015年,贺州市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2452件,调解纠纷12351件,调解成功12227件,成功率达99%,全年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正确引发的矛盾激化案件。

  在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贺州市结合实际,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市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935个,各乡镇、行政村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该市还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8个,其中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3个,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61个。现有人民调解员5455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8人,其余均为兼职调解员。(莫世武)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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