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员会获悉,2015年,全市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339件,处罚金额1623万元。其中,办理适用新《环境保护法》的案件25件。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贵阳就提出“要成为执行新环保法最严厉的城市”通过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执法方式,形成了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与环境犯罪行为。
2016年,贵阳将开展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等八项内容。除了全面排查“白天冒白烟、晚上冒黑烟”和“检查冒白烟,平时冒黑烟”的非法烟囱,严控水体超标排放行为,严打非法转运、销售和处置废渣、废油等危险废物行为,打击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以外,还根据贵阳市的生态保护实际,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以及打击非法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电磁辐射违法行为。
为了不留监管死角、不留执法盲区,在继续实施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执法联动,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外,贵阳市还利用环保“大数据”,对打击的每项内容整理出了重点执法监管和整治的名单,有200多家企业成为重点执法监管对象。(王鲁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