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你对这起案件的裁判合情合理合法,为什么案件当事人丧心病狂地向你下毒手?
杀害马彩云的凶手李大山,1966年6月出生在北京,2003年3月与昌平区聂某结婚。两人均是再婚,婚后他们带着王某(聂某与前夫之子)共同生活。
2013年,李大山起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与聂某离婚。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但对他们婚后在聂某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未予分割,因为涉及案外人王某的权利。
2014年1月,李大山以聂某、王某为被告,向昌平区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将涉案房屋判决归其享有使用权。此案由马彩云主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聂某反映李大山醉酒之后曾有过用刀砍床的暴力行为,并提供了受损床的照片予以证明。聂某多次提出,如果法院判决双方共同使用该房屋,她和孩子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孩子王某也反映李大山曾有暴力行为。
“对这个案子,彩云多次到实地勘察,也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都没能化解积怨。”回龙观法庭法官曹元元说,“综合考虑该案情况,彩云认为应当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经过评估之后,按估值分割房屋。但因房屋部分面积超出宅基地,不具备评估条件,评估公司无法做出评估报告。”
马彩云建议双方向相关部门主张申请重新界定宅基地范围后再主张权利。在确定李大山享有涉案房屋份额的前提下,她依法判决驳回李大山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子上,马彩云处处在为双方当事人着想,一直试图为他们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法。考虑到双方共同使用房屋的现实风险,她倾向于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避免双方在共同使用时一旦矛盾激化引发严重后果,同时也向当事人释明了解决问题的途径。”曹松清说,“李大山从没有就此案表达过对马彩云的不满,也没有向我们投诉或上访。”此案陪审员、书记员均表示,庭审时没有发觉李大山有强烈的不满情绪。
马彩云因公牺牲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调取了李大山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的全部卷宗材料,抽调全市三级法院多名审判骨干成立复查小组,对案件审理经过和处理意见进行了全面复查。
复查小组认为:马彩云法官对此案的审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判处理正确,释明充分得当,审理思路符合实际,并采取了避免双方矛盾的处理方式,对案件的裁判合情、合理、合法。
合情!合理!合法!这六个字,回应了一切对于马彩云审理此案的质疑,也告慰了马彩云在天之灵。
而据@平安北京2月27日通报,“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持自制手枪,先后将李某前妻丈夫张某打伤、张某前妻丈夫邵某打死,并开枪将马某打死,将其丈夫打伤。”
这分明是两个泯灭人性、目无法治的亡命之徒,应该受到每一个珍爱生命、尊重法律的公民的强烈谴责!
一位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声说:“法官手握法锤、背负国徽,乃一国公平正义之实践者和捍卫者。无论有多少缘由和托辞,如果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敢面向法官开枪,就是向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挑战,就是与法官身后的共和国叫板。让一切法律人为捍卫法官的尊严和安全发出最强烈的呼喊,为此,我们一刻也不需要观望,更不需要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