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司法厅开展专项警务督察活动

2016-03-16 09:58  来源:贵州司法行政网

  为深入贯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贵州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维护安全稳定、提升执法公信力、建设过硬队伍这一主目标,着力强化警务督察实效性、针对性,定于3月1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为主旨的专项警务督察行动,活动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我督察、整改及联合督察组跟踪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活动伊始,贵州省司法厅就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注重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对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及对武器、警具、械具、警车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各监所要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督察行动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分工,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本次行动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单位,将予以全省通报。二是要加大督察力度,各单位警务督察部门要始终保持危机感、使命感、责任感,要始终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发挥督察职能作用,真正督察出监所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统筹兼顾,各单位要将开展本次行动与服务保障好监狱、戒毒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以警务督察为抓手,针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

  贵州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将会同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及相关市(州)司法局组成9个跟踪督察组,分赴各监所进行跟踪督察,着力察看各单位整改情况,以进一步推动各监所单位及广大干警“安全意识落实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促进监狱和戒毒所间及省属与市直戒毒所间相互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执法公信力,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进一步推动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全省各监所警务督察档案;进一步提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史本科)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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