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工作带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公平正义

2016-03-16 09:17  来源:法制生活报

  贵州是全国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经过一年的努力,贵州在中国司法改革“一盘棋”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按照30%作为井喷增长的衡量标准,贵州法院收案增幅实现井喷式增长。”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做了审议发言,并围绕大数据立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经验等方面,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参加审议并代表国务院听取大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后说,贵州代表团的意见中肯,围绕政法公安提出的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的建议代表人民群众呼声,充满发展的迫切愿望。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2015年1月,贵州法院在四个基层法院正式启动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从供给侧提供服务做起,让法院成为解决矛盾的审判机关。

  一年多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及立案法登记制,诉讼制度改革等因素叠加交织,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全新挑战,按照中央的要求,司法改革后,贵州员额法官要减少6至7成,通过测算,四个试点法院员额法院平均占中央政法编制的28%左右,大大低于中央政法委批复的39%的员额比例。

  但就法院而言,全省法院收案增幅达34%,省法院案件增加90%,改革法院案件增加40%。面对案件的复杂和化解难度加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履行能力差、对抗性强、调解难度大,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群体事件等问题,贵州法院把“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用改革和发展的方式去解决。”孙潮表示,改革围绕动态员额制、科学的保障制、有效的责任制和全面的监督制四大改革目标,以改革审判组织结构为着力点,以实行扁平化管理为突破口,努力实现“切口准、深度改、出特色”的效果。

  “通过改革让法官成为法官,法官独立办案,向法律负责、终身负责。”孙潮介绍,当前,贵州改革试点法院,虽然案件增加30%,法官减少了70%。主审法官签发文书比例高达99.9%,95%的审委会不再涉及个案,真正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法官尊荣感、责任感明显增强。

  在办案数量大增的前提下,贵州法院案件审理的质量却质效稳中有升,以贵阳市花溪法院、榕江法院为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减少了23天。

  而这一切源于贵州法院做了打破庭室构架,调整审判组织结构、系列的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案定员,探索科学合理的员额制;开展繁简分流,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实行以案定补,着力构建法官职业保障机制;依托信息化,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等系列体制机制改革。

  “改革就是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因为,法院工作带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公平正义。”孙潮说。(吴文仙)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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