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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积极探索 检察改革取得初步经验

2016-03-14 16:13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做客“2016全国两会系列访谈”,结合贵州省检察工作,详细介绍了过去一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改革、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严格把关明确责权检察改革取得初步经验

  作为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经验。

  “在员额制方面,我们采取三个动态管理的办法。一是对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在全省39%的总量内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各试点检察院按不同年龄段合理分配检察官员额,防止论资排辈。三是根据各条线职能合理配置检察官员额。”袁本朴介绍,2015年10月,根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统一部署,从符合条件的检察官中遴选出首批入额检察官85名。

  访谈中记者了解到,在推进员额制改革的同时,贵州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贵州省检察院在4个试点检察院组建了以“1名主任检察官+2名检察官+若干检察辅助人员”的检察官办案组17个,明确由34名独任检察官带领若干检察辅助人员投入一线办案,将现有职能整合为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诉讼监督、内部监督四个门类;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官权限暂行规定》,划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检察官的权责。作为全国省级检察机关首家分层级制定权力清单的单位,该院的做法获得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成绩是最好的说服力。自改革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基层检察院的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在受理批捕案件方面,办案效率提升37.2%;在审查起诉方面,办案效率提升42.4%。检察官年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一线办案人数增加。入额后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心更强,干事的劲头更足。

  探索行政公益诉讼

  形成督促起诉“贵州经验”

  2016年1月13日,福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锦屏县环保局对涉案企业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此案是全国首例以检察机关为原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试点以来首例宣判的案件。“这是我们把完善督促起诉制度和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结合起来的一起典型案件。除了与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相结合外,我们还注重把督促起诉工作与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行业和领域、促进依法行政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袁本朴介绍,贵州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帮助检察机关协调解决督促起诉中遇到的问题,为督促起诉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

  督促起诉工作自2014年开展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土地、环保、人防工程、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640件,收回国有资金137.5亿元。同时,检察机关加强与环保、国土、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和案件查处协作制度,推动督促起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该省检察机关推动和联合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137个,建立工作机制204个,召开联席会议332次。

  袁本朴说:“2015年,我们专门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大督促起诉力度的要求,共办理案件8782件,收回国有资金16.4亿元,连续两年名列全国前茅。”

  构筑法律防火墙

  守护贵州的青山绿水

  “贵州作为生态文明先进示范区,很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守护青山绿水、保护大美贵州,是贵州省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袁本朴介绍说,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36人,同比上升204.9%;批准逮捕滥伐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5件717人,起诉1223件1787人,为十年来最多。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生态环境行政机关移送立案62件,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409件,追捕追诉漏犯84人。贵州省施秉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彭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和榕江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莫某、潘某、杨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监督案例’。”袁本朴说。

  在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贵州省检察机关还注重生态司法修复。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成责任人对受损的生态进行“补植复绿”。2015年,该省检察机关与林业等有关部门联合建立“补植复绿”基地112个,落实检察建议2399份,补植454万余株、复绿4.47万亩。

  为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贵州省检察机关创新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多元化保护格局,注重与公安、法院、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合作,健全创新环保联动执法模式和工作衔接机制。

  “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有效构筑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防火墙,走出了一条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路子。”袁本朴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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