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在院领导值周检查中发现一些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志军参加会议,各法院分管立案、诉讼服务的副院长及具体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郭晓堃主持。
会议首先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郭丽宣读中院第11、12、13期院长值周通报中与立案及诉讼服务相关的情况,被通报的中原区法院、惠济区法院、上街区法院、荥阳市法院、新密市法院、登封市法院、中牟县法院对通报的问题作出说明并制定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通报检查结束后,郭晓堃庭长讲评近期立案及诉讼服务主要工作的情况,石志军院长最后作讲话。
石志军在讲话中强调,去年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同时指出存在认识不到位、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不高等不足,指出各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机构建设差别大、人员配置参差不齐、日常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松懈等问题,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系统规划功能、结构、人员,以信息化提升建设层次,以标准化规范建设要求。
2、各基层法院要着力解决诉讼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这是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新密、中牟等法院在此方面做出了努力,值得其他法院学习。
3、由郑州中院统一建设标准,特别对功能设置、窗口设置、业务对接、人员配备等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解决我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规划不一致、功能差别大、建设步伐参差不齐等问题。
4、加强考核和管理,郑州中院将进一步完善对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考核细则,对建设进度、功能实现、人员配备、纪律遵守以及工作态度进行全方面的督导,这要求各院在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的同时,要加强诉讼服务保存中心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