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法院:让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2016-03-12 10:21  来源:法制生活报

  司法体制改革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法院系统的重大战略,作为全省、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贵州省黔南州的司法工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该州法院深刻领会中央、省、黔南州司法体制改革新思路、新理念、新部署,统筹开展中央8项、省4项、州6项共计18项司法体制改革,简称“846系列改革”。

  贵定县法院司改成效获肯定

  依照“精审判、细监督、实责任、强保障”的司改思路,贵定县法院经过一年的改革实践,以优化和调整审判组织为切入点、以员额制为基础、以责任制为核心、以监督制为保障、以绩效制为支撑的团队运行新模式,运转良好,效果凸显,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稳中有升,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初步形成了“一个目标”、“六项措施”、“八个特点”,“四点成效”,“五点体会”的贵定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16845”样本,审判质效稳中有升,呈良性发展。

  截至2015年12月13日,贵定县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提高24.19个百分点,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39%,提高1.18个百分点,当庭裁判率达72.73%,提高42.80个百分点,当庭裁判文书送达率为45.97%,提高45.19个百分点,发回重审和改判率均有下降,是黔南州基层法院最低的。有61家省内外三级法院先后到贵定县法院考察、学习和交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验。

  该院的改革试点工作,也得到了原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及省州县各级领导的肯定。省司改办专刊刊载《贵定法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全方位介绍了贵定县法院试点改革工作。

  “黔南模式”在全国推出

  列入国家层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未成年人违法和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和管理改革、诉访分离改革、减刑假释规范化改革、轻刑快审改革、司法公开机制改革等司法体制改革,黔南州两级法院在原来的基础上闯出新路子,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中推出了“黔南模式”。

  据介绍,“福泉112模式”就是其中的典型。福泉市法院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依法、高效、便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找准了方向,探索出“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法院和各个调解组织之间“点”“点”对接,对社会不同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后,形成了“点”“面”对接,办理司法确认案件758件,其中一次3小时办理16案,当场兑现20万,使诉调对接更畅通更高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得实惠。黔南州委政法委2015年11月在福泉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现场会,推广“福泉112模式”的适用范围,福泉市法院也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全省指定的唯一一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黔南州立案登记制改革走进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自2015年5月1日起,黔南州两级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后,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该州两级法院案件总量首破3万件大关,收案36366件,结案33830件,同比上升25.83%和24.54%,其中黔南州中级法院收案7314件,结案7166件,同比上升6.54%和7.57%。结案率97.98%,居全省中院第一。立案登记制改革让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难,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立案难”的问题。黔南州法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因此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向全国发布黔南州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

  省级司法改革中的“黔南印记”

  列入省级层面的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人民法庭优化设置改革、车载巡回法庭和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等司法体制改革,黔南州法院突破了审判模式,在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留下了厚重的“黔南印记”。

  据介绍,黔南州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改革就是其中的典型。福泉市法院荣获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授予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奖”,又跨州办结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该案是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提起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后的全国首例,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根据省高院《关于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方案》,黔南州法院改革司法管辖制度,对黔南州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法院及管辖范围予以调整,仅保留都匀、独山和龙里三市县法院,实现本地案件异地管辖和保障当事人诉权双重改革目的。2015年,黔南州法院行政一审案件收案617件,同比上升100.32%,其中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3件,占17.89,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00件,占19.23%,加大协调工作力度,以原告撤诉、驳回起诉、裁定移送等方式结案327件,占62.88%。

  州级司法改革中的亮点特色

  列入州级层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代表委员监督联络方式、案件评审方式、调判分离、民事裁判文书简化和人民法庭考核方式改革等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黔南州两级法院改出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黔南州中级法院机关和贵定、龙里县法院实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打破原有庭室架构,组建立案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民商生态审判团队和行政国赔审判团队,组建后运行态势良好,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与此同时,监督联络工作改革立足于“万名代表听千案”活动,成效明显;创新引进第三方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和设立第三方评查专家库机制,黔南州法院共邀请专家学者、律师、检察官、公安干警和市民代表等566人次参加评审活动。(罗翔 宋邦永)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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