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按照“210工程”(公安部提出的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等6方面共210项重点任务)建设的要求,主动将涉案财物管理置于司法体制改革大环境来抓,设立了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通过“五个结合”等举措大力推进涉案财物管理改革,有力地保障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
1.统一与分散结合,明确全局管理模式
按照“管办分离、集中管理”的总原则,将“统一管理,分级保管”作为涉案财物管理的基本模式。广州市公安局本级建立了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办案部门和各区公安分局分别建立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市公安局本级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保管市公安局直属办案部门移交的大宗或大件和贵重涉案财物,办案部门和各区公安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保管本单位办案部门移交的涉案财物。
2.自建与租赁结合,有效改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
广州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涉案财物保管场所选址面临一定困难。为此,广州市公安局在积极争取自建的同时,创新性地采用租赁方式,有效解决了保管场地不足问题。市公安局本级建设了涉案财物保管中心,直属各办案单位均设立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还设立了专业对口的特殊涉案物品保管场所;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租用了10个场地约32万平方米作为涉案车辆(“五类车”)统一保管场所。
3.推广与建设结合,提高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目前广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均已使用省公安厅开发的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子系统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
在推广使用省公安厅系统的同时,广州市公安局还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开发应用新系统以作补充。其中,交警部门对依法扣押的“三无车辆”和“五类车”另行研发了辅助系统管理。
4.制度建设与执行结合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
广州市公安局不断完善对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形成了完整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广州市公安局加大稽查力度,提升制度执行力,每年组织开展全方位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5.传承与改革结合深入探索涉案财物处置难题
2015年,广州市公安局确定涉案财物管理为重点改革项目。一年来,积极深入调研,努力查找问题及原因所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今后改革努力的方向,并提出了新的思路,试行了新的方法。一是探索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从本质上解决涉案财物处置难题;二是在公安内部进行改革,提升涉案财物处置效率;三是试点涉案财物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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