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国首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反家庭暴力法》全面实施。为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预防和抵制家庭暴力的良好法治氛围,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妇联与吐鲁番市中院共同召开《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座谈会开始前,市中院就《反家庭暴力法》进行讲解,该院副院长曹敏重点就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解读。随后,该院民一庭法官米克日古丽·艾尔肯通报了近年来吐鲁番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有关情况,并结合多年办案经验,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当前家庭暴力的特点、危害以及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向妇联组织投诉,向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申请维权。
座谈会上,在吐鲁番市妇联主席古丽夏提·艾合买提主持下,来自市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同志以及基层妇联组织调解员、律师和部分法官代表共计56人进行了座谈,就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交流发言。曹敏在发言中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妇联、社区、村委会等部门联系,探索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尝试在村、社区、大型企业建立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站,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宣判。通过以案说法、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情况。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共同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最后,参会法官一一解答了基层妇联组织代表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方面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
通过座谈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郭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