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检察院强化控申检察监督职能

2016-03-10 09:39  来源:贵州日报

  “在执法中,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多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分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这是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们的共识。

  2015年,遵义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466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532件,其中控告案件322件、申诉案件210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0件,赔偿金额为61万多元,办案数量居全省第一;提起司法救助案件47件65人,发放救助金51万余元,跃居全省前列。

  “遵义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通过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来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获得法律的保护。”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滨说。

  微笑接访润人心

  “作为控申接待窗口,接待室的干警所行使的职责就是用真情擦干来访群众每一滴眼泪,用真心抚慰每一颗受创的心灵,用真爱舒展每一张笑脸,用真诚弹出每一首和谐的音乐。”该院副检察长陈正坤说。

  2015年12月底的一天,天空飘着雪花。一位中年妇女带着9岁的女儿抹着眼泪来到接访大厅,一边哭泣,一边大声要求检察干警为其“申冤”。见此情况,接访干警赶紧招呼她坐下,递上一杯热茶,待其心情平缓后,认真听她反映问题。原来,这名妇女反映其女儿曾受到伤害,报案后当地公安机关对该案做出不立案处理。她还说,如果这次还没有人管,就要进京上访。

  接待干警李彩芳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后,再三对该妇女进行了说服劝解,并找出相关法律法规向她阐释,同时细心倾听她的申诉理由与观点,然后一一答疑解惑。最终,这名妇女心悦诚服地离开了接访大厅。

  2015年底以来,江苏某公司不服遵义市一基层法院民事判决到处申诉,几次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递送申诉材料。干警们细心查看该公司提交的申诉材料后,发现本案仍在一审期间未发生法律效力。本着负责的态度,检察干警立即告知当事人应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为其讲解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申诉人遵照建议依法选择了行使上诉权。该案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撤销了原审判决。案件审结后,申诉人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寄来感谢信。

  群众来检察机关上访,接待室首当其冲成了群众出怨气的地方。有的来访群众说到气头上时还会拍桌子、瞪眼睛,甚至有时候谩骂接待人员。面对这些群众,该院控申处干警坚持换位思考,推行“边办边结”和“三三四”制度。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98件次,取得了全年接访零投诉的佳绩。

  据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苟玉吉介绍,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基础上,该院努力延伸检察服务触角,自觉将检察信访工作融入全局中心工作来谋划和部署,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战”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排查出来的重大信访案件均已化解息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遵义市有3个县(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获得“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称号,有4个县(市、区)检察院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称号。

  真情回应民诉求

  在控申部门的检察干警们看来,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往往颇为棘手,其难度在于,申诉人往往只会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思想难以转弯。息访工作经常要大费周章,一旦处理欠妥,可能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控申处的检察官们认为,不管对方是否无理取闹,都应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法律权利,但这不意味着无原则地妥协。“把握好其中分寸的诀窍在于,既要坚守法律原则,又要带着感情去释法说理。”该院控申处张黔生处长说。

  2016年1月的一天,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干警马永康办理陈某某申诉案。在向申诉人送达结果通知书时,申诉人对审查结果不满意,马永康耐心细致地给申诉人做工作,从情理、法律方面进行解释。促膝长谈过程中,马永康与年过七旬的申诉人陈某某交上了朋友。此后,陈某某遇到民事纠纷,都会找马永康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

  遵义市院控申处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探索提出“办案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全市控申检察部门的作用,统一调配人力资源,合理分配刑事申诉案件。据了解,2015年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案件74件,办结数量较2014年同比增长119%,创历史新高。但该院办结的刑事申诉案件,均未产生新的信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办理一件申诉案件,绝不能产生一件新的上访案件。”张黔生说。

  目前,该院针对刑事申诉案件建立了权利告知和申诉风险提示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申诉案件分别制作了《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权利告知与风险提示书》及《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权利告知与风险提示书》,公开告知申诉人的申诉权利,温馨提示其申诉风险,既保障了申诉人的知情权,又给予申诉人合理的心理预测,有效防止缠访缠诉。

  司法救助显关怀

  “由于工作原因,我们经常会与刑事案件被害人打交道。很多案犯虽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但被害人受到的伤害却很难弥补。”张黔生对记者说:“我们能努力做到的,就是为权益受到侵害、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

  15年前,被害人丁某某因与男朋友陈某某闹矛盾,被陈某某推下10余米高的大桥后身亡,陈某某随后逃窜至四川。2012年,正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某某的父母经济损失57198元。2015年1月8日,丁某某的父母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审查认为丁某某父母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不予立案复查。但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干警了解到由于被告人陈某某家中并无经济赔偿能力,至今未能兑现赔偿款。

  为此,控申处干警吴光耀、马永康与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干警董旭敏三次到申诉人家中了解情况,通过与村委会协调,将被害人父母纳入农村低保,首先让他们有最低生活保障。之后,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向当地政法委申报后,经政法委审批同意,对被害人父母发放救助金47198元。在接过救助金的那一刻,被害人母亲口中不断地说着感谢检察干警的掏心话,眼中闪烁着激动的泪光,自愿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李彩芳多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称号,被贵州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评查案件专家,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确立为第二批业务专家,李彩芳始终认为,对待那些受到错案折磨的当事人,往往人文关怀比给予金钱更重要。

  然而,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的干警对自己的家人却近乎“冷酷”。2015年6月,控申处干警吴光耀新婚次日,正值检察机关举报线索半年清理的关键时期,同时各项专项涉检信访排查工作也接踵而至。为了不影响工作,吴光耀毅然放弃休婚假,扔下新婚妻子回到了工作岗位上,这一干就是半个月,节假日也仍然在办公室忙碌。当院领导知道此事后,关切地询问他是否需要请婚假时,吴光耀只是笑一笑:“没事,忙完了再说。”直到目前,他的婚假依然没有休。

  记者手记

  记者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采访时感到,这里或许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可能没有可歌可泣的事迹,但这里有着很多像张黔生、李彩芳、吴光耀、马永康等人一样秉持检察职业良知的检察官,有着一大群用真诚去化解一桩桩矛盾纠纷的共产党员。正是这些平凡而可爱的检察干警,用兢兢业业的工作,才换来了不断提高的人民群众满意度。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认为:只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才能真正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平等获得法律的呵护。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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