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警方首建维权“律师团”

2016-03-07 14:56  来源:福建长安网

  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维权法律顾问聘任会现场,8位律师手捧聘书笑容满面,这是厦门市警方首次聘任维权法律顾问。

  维权“律师团”履行五项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重要举措,市公安局首次提出聘任维权法律顾问,并得到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当天上午,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会议室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聘任仪式,3位社会律师和5位来自公安系统的公职律师组成了无偿维权“律师团”,接受了市公安局的聘书。“律师团”从即日起履行维权顾问职责,包括为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职提供法律咨询和工作建议;按照公安机关保障委或保障办的要求,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公安机关保障委或保障办委托,代理参加诉讼等的五项工作内容。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康儒才说,“我们觉得市公安局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这种引入第三方维权机制非常好,会提升公安执法的公信力,有利于消除对公安机关不信任的不利影响,执法将更顺畅、更和谐。接到市公安局的邀请后,我们通过律师协会向所有律师发出邀请,并层层选拔推荐了王桂英、吕远铮和陈利群3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维权法律顾问。”

  五位公职律师自愿无偿兼职当顾问

  除了3位社会律师,5位公职律师也积极加入“律师团”,他们来自市公安局各部门,都是公安民警。而他们从警年限,最高已有23年,最少也有15年,在执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这本红色证书沉甸甸的,我很光荣,但是责任很重大,作为警察,又是公职律师,我责无旁贷。”刑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王前明说。

  会上,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熊飞谈及此次聘任维权律师的目的时说,市公安局聘请维权法律顾问,特别是让专业律师参与民警维权工作,引入第三方的维权机制,是公安机关深化维权工作的有益探索,是公安机关自身维权向借助社会力量维权的拓展,既有利于提高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也提高了对侵权不法行为的威慑力,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以营造良好的执法社会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蔡东庆 张玲玲)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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