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玉良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城各大高校法学院院长、法学专家,厅机关各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记者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内涵、外延、架构、体系、功能、运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讨论,并分别结合自身学术研究和业务实践领域,就如何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张玉良强调,要重点抓好六大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管理体系,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实施“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的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建立平台体系,最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体系;
四是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健全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是建立保障体系,通过政府出资建设、购买服务、补贴运行的方式予以保障,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发展;
六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领导重视、经费投入、平台规范、服务实效等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采取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