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强化执行时限工作会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出席会议。会议由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中院执行局长述职述廉,周明杰进行了点评。蒋克勤就下一步执行工作尤其是强化执行办案法定期限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2016年要继续坚持“执行是天职、不执行是失职、执不好是渎职,依法执、执得好、执得快是履责尽职”的工作理念,以“一性两化”、“一打三反”为重点,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执行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强化执行办案六个月法定期间。
二要健全机制,从严落实。自3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面实施超过法定期限(六个月)未能执结案件的报告、审查制度,这是2016年省高院执行局的一项重点任务,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省高院已出台暂行规定,并成立专门的评查组,各中院也要加大对执行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力度,成立案件评查组,对超期案件严格评查。
三要多措并举,善做善成。执行人员要配足、配强;执行方法要快捷、灵活;执行措施要强硬、管用;执行作风要规范、扎实;执行纪律要严格、严肃;执行保障要有力、足额。
田立文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执行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应有位置,下大力气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力求在解决法律白条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法院院长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亲自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认真落实中、基层法院常务副院长或党组副书记分管执行工作制度,常务副院长或党组副书记要亲自抓、带好头,执行局长要具体抓,站在一线、靠前指挥。要明确责任,各级法院院长是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执行局长是直接责任人。
三要抓好工作保障。各级法院相关部门要从人、财、物方面全力支持执行工作,全方位提供足额保障。
四要强化统一管理。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将执行工作思路、工作办法、工作举措统一到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当前特别要落实好超过六个月未执行案件的报告制度,这是省高院党组的重要决策,是破解执行难、提升执行效率的重要举措。各级法院院长要亲自抓,这是检验贯彻省高院党组意图是否坚决的重要标准,是检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标准,也是检验工作能力、是否落实统一调度指挥、能否打硬仗胜仗的重要标准,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要盯着抓、反复抓、持续抓,直到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