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如期召开。记者了解到,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自觉把戒毒工作置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祖国北疆稳定安全稳定屏障的大局中,深化对戒毒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发展。2016年,将围绕教育戒治这一中心工作,谋创新、谋发展,进一步推行规范化管理,并把2016年定为“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据悉,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践行了以全面管理规范化为抓手,以戒毒救治文化为重点,以教育矫治社会化为手段,以习艺劳动技能化为支撑,以安全防范网格化为保障,以所队建设花园化为基础,以所务公开制度化为助推的工作思路,分层推进工作,全区戒毒场所安防工作好于往年,“大戒治”格局初步形成。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继续深化教育戒治为中心工作这一理念,在科学管理上求“深”,在日常管理上求“细”,在执法执纪上求“严”。严格按照执法执纪标准和执法流程,保证收治、探访、单独管理、保护性约束措施、解戒等执法工作规范运行。同时,积极为干警搭建成长平台,努力为培养人才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还要建立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戒毒执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内部人员对具体案件办理的违法干预和影响。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周黎明参加了会议,并在讲话中提出了很多工作思路。他说,直属自治区戒毒管理场所的发展要有定向,以治病、康复为其主要功能,隶属地方的戒毒场所不但收治戒毒人员,还要实现一项功能,就是要有看管轻刑服刑人员的能力;工作中,各戒毒场所还要加强对戒毒工作的研究,把握强制隔离戒毒的内在规律,理念上要新、要超前;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年内,各场所要配齐专职纪委书记;在习艺工作中,要使戒毒人员真正掌握一项在社会上能够立足的劳动技能,增强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郭星宇 郝生贵)
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有效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就破解执行难问题作出专题部署。[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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