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质量创佳评差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工作质量的有力抓手。2016年,陕西省宝鸡市委政法委采取三项措施,强力提升案件评查和执法质量创佳评差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案件评查暨执法质量创佳评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案件评查的目的和功能、案件评查的范围、案件评查的标准、案件评查的步骤和时效以及开展执法质量创佳评差工作的要求,列出数量表和报送时间表,确保案件评查和执法质量创佳评差工作更规范、更科学。
二是加强信息管理。制订《案件评查登记表》和《案件评查汇总表》,统筹案件评查数据管理,用表格形式体现案件评查过程,提升案件评查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为进一步研究开发案件评查信息化管理软件提供数据指标支撑。建立案件评查情况季度分析研判通报制度,重点通报未按时开展案件评查上报评查结果,在案件评查工作中搞应付、凑数字、走过场等问题。
三是夯实工作责任。要形成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政法各单位主办的案件评查格局,坚决摒弃疲于应付、完成任务式的做法,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质量创佳评差工作。坚持把案件评查结果与政法干警工作实绩评价考核相结合,作为评优树模的基础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史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