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首次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2016-03-03 17:18  来源:云南长安网

  近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举行宪法宣誓活动,130余名经怒江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国徽,庄严宣誓。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以来,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举行宪法宣誓。

  怒江州委书记童志云出席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泉主持宣誓。

  宣誓活动特别邀请州政协主席陈建平,州委常委李文辉、李坤珍、周航、王刚等领导见证宣誓。

  童志云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昭示了我们党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有利于进一步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本次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是怒江州举行的第一次宣誓活动,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怒江州正式实施。他希望大家牢记誓言、恪守承诺、始终保持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用实际行动履行好自己的使命,为实现怒江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童志云就今后学习和贯彻落实宪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做到人人知宪法、守宪法;二是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做到知法理、明法度、懂规矩;三是健全人大职能,保障宪法实施,做到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是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州,做到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推动社会进步,不断提高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童志云强调,法之贵,在于行。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全面推进怒江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怒江跨越发展,脱贫摘帽,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开创法治怒江建设新局面。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宣誓仪式上,在庄严的宣誓台前,面对神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徽,130余名经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庄严宣誓。

  据悉,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凡由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让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了我们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一名法官,我将秉承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将誓言化为行动,忠诚履职、服务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李丽玲说。(李寿华  段旭华)


责任编辑: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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