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正式挂牌成立。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方荣,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吕永和共同为旅游警察支队揭牌。仪式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立新主持。
西双版纳州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业已成为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活力最强的新兴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省内部分州、市设立旅游警察执法机构的决定,经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批准,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下,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得以成立。
在成立仪式上,王方荣致辞,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旅游业在西双版纳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牢固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全力维护好西双版纳旅游行业的治安环境,保障好各地游客以及旅游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西双版纳旅游行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各级公安机关要全力协助旅游警察支队推进各项工作,尤其要重点指导好内部机制建设、警情受理处置、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良好开局,稳步运转;旅游警察支队要积极加强与旅游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勤联动机制,积极维护西双版纳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破解旅游行业治安管理服务中的难题,补齐旅游行业中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短板。
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家志宣读了《关于设立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的批复》,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负责人张晋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当中,为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州政府副秘书长岩应、州委宣传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文广局、州旅发委、州工商局、州交通局、州公安局、景洪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民警代表参加了挂牌仪式。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成立旅游警察支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旅游强省的战略部署和全省州市首批试点组建旅游警察支队的要求,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按照本局内设机构设置和管理,下设对策研究大队和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核定编制30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4名。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是专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的执法勤务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策研究及法律政策宣传;负责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督促各派出所加强对旅游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旅店业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对行政区域内的景区(点)开展秩序维护、内部安全保卫、巡逻防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旅游警察支队的成立,是西双版纳州旅游业和公安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促进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创新旅游治安管理和旅游景区警务模式,推动西双版纳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具有重大意义。(张晋 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