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了由12家单位组成的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从而,构建起多部门协同促进反家暴工作联动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格局。
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等12家单位,组长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和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革冰担任。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及报告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办案联动制度、案件督办制度、法制宣传制度等五项制度。
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及指导下级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民事案件;制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工作制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指导各级检察院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监督,对于罪行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逮捕或起诉条件的,依法及时批准逮捕或者提起公诉。自治区公安厅负责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将家庭暴力行为纳入110接处警范围进行处置,及时出警,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自治区司法厅负责指导各级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家庭暴力纠纷;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指导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开展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场所,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庇护期间,为受庇护者提供临时食宿和心理帮助等必要服务。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领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应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制定校园反家庭暴力申报制度,学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反家暴法要记牢,维权法律记在心,防范家暴有一招,发现家暴就举报……”3月1日,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12家成员单位,在南宁市民族广场举办“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社会”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上,自治区与南宁市反家暴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分别设立咨询台,发放《反家庭暴力手册》等一系列宣传资料,播放反家暴公益宣传片,现场答疑解惑。此外,还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文艺演出,穿插反家庭暴力法互动问答,吸引了现场大批群众参与。
“这次的普法宣传形式多样,深入人心,我回去也要叫我女儿好好学习反家暴法。”年近60的黄女士对普法活动竖起大拇指。(廖梦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