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检察院采取措施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2016-03-02 11:20  来源:陕西政法网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立案侦查的案件,做到后续侦查、起诉、判决的全方位跟进,确保案件质量。

  一、完善机制,实现监督全覆盖。一是完善机制,细化制度。市院侦监监督部门相继走访食品药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公安机关,进行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指导新城区检察院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法院、区公安局会签了《西安市新城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制度》,并建立了区预防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二是抓住线索,提前介入。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线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取证,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交流,学习探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掌握案件追诉标准,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准确定性,保证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同时,对于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向省检察院报告,由省检察院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三是严格规定,流程监督。严格落实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认真调查核实,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监督的案件逐案登记、跟踪到底,及时了解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

  二、扎实工作,以重大案件为突破口,形成打击威慑力。针对基层检察院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经验不足的现状,市检察院从审查逮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全市侦监部门办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力度,并成立了相对固定的案件办理小组,试行类案办理制度,确保此类案件从快受理、从快审查,及时移送起诉,监督法院及时判决。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7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理的高检院侦监厅挂牌督办的犇犇牧业制售伪劣牛肉案、丁汀等制售假药案、汪显勇等非法经营药品案、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协调,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注重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构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长效机制。一是通过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认真查找在案件移送、立案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共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指导和监督。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加强培训,先后在市公安局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举办专题讲座,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规定及案件移送标准、移送程序及证据要求等开展专门培训,减少认识分歧,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近日,因该项工作成绩突出,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栏目就西安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制作了专题节目《名医的戏法》,栏目组对该案办案人、市院干警陈磊同志进行了采访。


责任编辑:张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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