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贵州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上,黔东南州政府法制办、黔南州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作了交流发言,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作了工作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了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5年,贵州省政府法制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均衡推进,形成了不少特色和亮点,积累了不少做法和经验,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进简政放权实现新突破。贵州省全面清理取消409项行政服务事项和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编制完成省直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厘清55个省直部门1340项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逐步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行政权力得到依法有序行使。
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环境保护、社会管理、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立法。2015年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部,出台政府规章3部。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最大范围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行政执法监督推出新举措。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基本实现了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执法责任制,从制度、机制和源头三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资格及证件管理更加严格。积极推进贵安新区、安龙县、瓮安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政府法律服务展现新亮点。目前,50个省直部门、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88个县(市、区、特区)政府全部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实现了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决策和涉法事项的合法规范有效。
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得到新提升。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和行政应诉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省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五大发展理念对政府法制工作明确了新要求,决胜同步小康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对政府法制工作带来了新机遇,人民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寄予了新期待。因此,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科学发展,奋力开创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行政。要着力全面深化改革,要全面推进依法决策,要做好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要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要不断强化法制监督;坚持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扶贫和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法制保障;坚持开放发展,统筹推进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不断提升行政效能,把该放的权放掉、把不该管的事交出来,集中力量把该管的事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乡(镇)政府要按照“9+x”模式,在总结试点乡(镇)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年底前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共享发展,统筹推进制度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民生制度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构建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提升能力,全面激发法制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全省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必须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努力扮好“四个角色”:增强大局意识,当好参谋者;增强创新意识,当好开拓者;增强主动意识,当好服务者;增强责任意识,当好监督者。(倪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