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执行年”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执行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执行年”活动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上台阶、创水平,努力实现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跨越式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全区法院坚持标本兼治,严惩规避执行行为,执行工作力度和措施一年强于一年,成效明显,但“执行难”问题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目前,全区法院还有近40%的执行案件未执结。为此,内蒙古法院把2016年确定为“执行年”,将下大力气全面清理旧存积案,努力破解执行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要求,各级法院一定要切实利用好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充分发挥网络查控和远程指挥等主要功能和节点控制、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监督管理、决策分析等辅助功能,真正实现执行指挥中心的信息化、规范化、快速化,使其成为全区法院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工作水平的指挥枢纽。(袁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