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切实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市突发事件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出台《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善后救助、保障措施等九章。规定,市突发事件应急救助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承担突发事件应急救助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预案》还对57个成员单位在应急救助中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建立起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晰、保障有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体系。
《预案》将应急救助工作范围从单一自然灾害拓展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对支援外省(区、市)的应急援助响应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强调京津冀减灾救灾协同联动,积极探索建立灾情信息及预警预报共享机制、救灾物资统筹调配机制、灾害救援联动机制、应急演练联动机制,以增强区域综合减灾救灾能力;注重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