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朱小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宣布120名人民监督员的任命决定,与会领导为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选任证书,全体人民监督员向宪法集体宣誓,人民监督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共占85% 公民自荐比例达21%
据悉,120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中,35岁至60岁94名,占总数的78.3%;男性78名,女性42名;选任少数民族人民监督员12名。
其中,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共102人,占总数的85%;代表委员共47名,占总数的39%;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64人,占总数的53%。
据了解,除代表委员外,公民自荐比例达21%。在职业分布上,有法律工作人员和来自教育卫生、新闻媒体、科学技术、商业企业等多个行业的人士。
“一把手”任换届选任工作小组组长 确定三条选任渠道
据介绍,为体现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特征,并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北京市司法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换届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定三条渠道选任本届人民监督员。
渠道之一是上一届留任,即对任满一届、具有留任资格并书面表达继续履职意愿的,继续留任。
渠道之二是组织推荐,即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及市人民调解协会分别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
渠道之三是公民自荐,即市司法局发布选任公告,同时委托市人才开发中心作为第三方承担公民自荐的前期环节,接受广大市民自愿报名,经审查合格的予以任职。
在此基础生,市司法局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以及各区司法局的协调配合,开展了拟任人选违法犯罪记录、行贿记录、个人失信记录以及人民陪审员任职情形的资格审查。
初任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办案流程 形式包括集中学习、座谈参观
宣誓仪式上,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在讲话中对全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小结,强调了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对人民监督员提出了加强学习、依法履职和接受管理三点希望,对负责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相关部门提出了夯实基础、抓好管理、协调配合、努力创新四方面的工作要求。
市检察院朱小芹组长向人民监督员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的相关情况,建议人民监督员做好培训,全面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相关知识,积极履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
宣誓仪式结束后,北京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做开班动员。
据介绍,培训内容方面,主要邀请最高检、司法部、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文件、办案流程、部门职能等方面进行讲解并组织答疑解惑。
另外,在活动形式方面,采取初任人员集中学习、留任人员座谈交流、全体人员实地参观的方式,促使各人民监督员尽快适应角色、了解职责、熟悉流程,为做好检察机关监督案件工作奠定基础。(刘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