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确定的28个市级第一批、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已有2至3年时间,2014—2015年期间南宁市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复查小组,牵头开展对市级第一批、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的复查验收工作。日前,南宁市法制办公布复查验收有关情况。
28个被复查验收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总体情况良好,部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能够结合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开展情况,创建出亮点和成效。如青秀区通过成立城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团)、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方式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近年来城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团)在参与行政应诉、审理城区非涉密合同及协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邕宁区围绕“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联动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这一示范项目,通过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格、搭建联调工作新平台等创新方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廖梦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