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广东省汕头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汕头政法委即订购了《准则》和《条例》,分发到汕头政法委每位干部职工手上,并把这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并将学习宣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学习宣传教育的系统性、时效性。
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全委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当前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汕头政法委将进一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