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工作联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13.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席会议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召集,京津冀三地法院参加。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三地法院日常沟通、协调、会商、联动等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和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
14.加强京津冀三地法院在信息化软件开发、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三地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推进京津冀三地诉讼服务和诉讼标准一体化,立案信息共享,建立统一协调的诉讼服务机制。实现京津冀三地法院视频衔接,为远程开庭、执行联动、远程接访等业务提供技术保障。
15.进一步推动并不断完善京津冀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推动三地各级法院执行系统的纵向贯通,执行联动单位的横向联网,实现三地执行指挥中心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有效对接和三地法院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在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加强配合,以有效遏制跨区域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16. 积极探索特定类型案件集中管辖或专门管辖。结合京津冀三地法院自身审判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实行由特定法院集中管辖,充分发挥三地审判优势资源,推动专业化审判,提高审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集中管辖或专门管辖制度。进一步推进京津冀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审理跨区划重大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充分运用指定管辖、异地管辖、提级管辖制度,积极破解司法难题。
17.建立健全京津冀三地法院人员培训和法官任职交流机制。积极推进三地法官统一培训、学习和交流,实现人员资源互通互融。探索实行三地法官异地挂职、任职交流,努力实现三地法官司法能力共同提升。
18.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常态化调研协调机制。共同调研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法律、司法问题,增强司法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及时性。通过调研工作,加强与京津冀地区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涉诉信访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有效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就破解执行难问题作出专题部署。[详细]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办 网站编辑部电话:010-83079355 | 招聘启事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6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