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了解诉讼、参与监督,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从2016年2月起,全面开展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按照规定全面上网公布发生法律效力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裁判文书。
从技术处理到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联络,最后实现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上传工作,该院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并对兵团辖区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情况进行了调研,掌握了辖区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的语种、数量等重要信息。
兵团分院在人员、技术上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书上网工作,并加强监督和管理,要求兵团中、基层人民法院按期上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书的统计报表。目前,兵团分院共公布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334份,今后还将按照《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依法、规范、全面、及时上网公开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崔建民 郭春祥 邵琦)
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有效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就破解执行难问题作出专题部署。[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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