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4200余件,将年均新增涉诉信访案件控制在2‰以内,民调测评连续多年保持全省政法系统前列。
用活超前化解法。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安排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开展诉前调解。出台诉前调解的相关规定,规范调解流程,将诉前调解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促使各类矛盾纠纷在法庭之外化解。此外,在全市设区(县、市)乡镇全覆盖设立“法官工作室”,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用活联动化解法。对于一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要求,与政法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实行联动调解。2014年以来,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三调联动”方式,共化解各类纠纷2800余件。
用活分类化解法。实行诉访分离,真正把“诉”导入司法途径处理,把“访”纳入信访途径解决。化解有理访,逐案制订化解措施,做好重点化解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加大救助力度,解决了一批“骨头案”。整治无理访,建立法警备勤室,加强秩序维护。严格依法打击整治违法访,2014年以来,依法处置3名非法上访被告人。防止新增访,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审判执行错误引发闹访缠访的,严厉追究法院相关人员责任。
用活包保化解法。加大领导包案力度,逐案明确包保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求包案领导对所包保的案件做到:知案情、知诉求、知措施、知进展、知时限、知责任,确保案件高效化解。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领导集中包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5次,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88件。
用活延伸化解法。出台法官判后答疑的若干意见,明确判后答疑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到司法说理到位。注重解释说服,以案释法、以理服人,加强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做到教育疏导到位。注重人文关怀,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实施救助428人次共计520余万元,做到帮扶救助到位。对因办案不公、程序不到位、存在错误或瑕疵而引发涉诉信访发生的法院相关人员,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廖世归 谢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