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近日,山西省河津市法院开展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行动。
在当天启动的专项行动中,该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子对此项行动作了动员安排,分管副院长吴茂玉带领行政庭和法警队执法人员10余人,针对1月8日环保局申请的4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先后深入城区街道办、赵家庄、樊村的惠民建材有限公司、河东焦化、津鑫、鑫升焦化4家涉案企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传唤相关人员,确保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得到及时落实。
李克强冒大雨急赴武汉长江干堤管涌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视频】中英举行首次高级别安全对话
孟建柱在江西考察调研纪实
一图读懂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两高”告诉你,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