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高院朱深远副院长在研究室副主任程建乐的陪同下,到浦江法院调研指导司法改革工作。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该院推进司法改革的工作情况汇报,对该院前期推进法官员额制试点改革工作表示肯定。朱副院长指出浦江法院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平稳,程序得当,效果良好,并对下一步司改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一要高质量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浦江是省委确定的“四个全面”建设的试点县,其标准与其他县市不一样,要高标准、高质量要求自己,进一步细化深化各项改革举措,对如何构建审判团体、完善扁平化审判管理都可以先行先试,争取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浦江经验。
二要高质量地探索人员分类管理。要进一步加快法官助理及其他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同时要结合最高院推出的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改革虚化庭室概念,建立固定的审判管理团队。在此基础上,探索司法责任制,使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真正运转起来,以此提高法院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提高法院的生产力。
三要高质量的落实司法雇员制度。司法雇员制选任的速录员、书记员,不仅可以帮助法官从繁琐的审判事务性工作解脱出来,同时也可以提高雇员制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按照“社会化招录,专业化培训,规范化聘用,制度化考核,序列化管理,职员化保障”的思路,建设一支稳定的司法雇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