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
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2014年度参评作品与2015年度参评作品各占一半比重。
一、中央综治委成员单位各推荐作品篇(件):
报刊6 网络4 摄影4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各推荐作品篇(件):
报刊10 广播4 电视4 网络4 摄影4
三、人民日报社、新华社、法制日报社、长安杂志社各推荐作品篇(件):
报刊16 网络8 摄影8
四、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检察日报社、人民公安报社、民主与法制社各推荐作品篇(件):
报刊10 网络6 摄影6
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荐作品篇(件):
广播12 网络8
六、中央电视台推荐作品篇(件):
电视12 网络8
七、中广协会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推荐作品篇(件):
电视8 网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