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网上违法信息传播、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加强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自2015年12月份“冬季行动”开展以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切实加强对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煽动蛊惑群众聚集闹事、攻击诋毁政府形象、恶意炒作信息等行为的巡查、监控,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清理整治网络环境,有力震慑了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活动,认真梳理排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网上信息和具体组织、人员,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各警种的侦查资源和手段优势,多渠道搜集线索固定犯罪证据,打击网络谣言传播犯罪活动。
二是是加强网上舆情巡查处置,对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并封堵,对煽动聚集、游行等行动性、煽动性信息,第一时间落地稳控,防止发生现实危害。
三是重点做好对网上造谣案件的舆情引导工作,科学研判网上舆情走势,对可能引发的负面炒作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正面声音,回应社会舆论关切,真正把好净化网络空间的第一道关口。
自“冬季行动”开展以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先后依法处置了忻州市福瑞大厦“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发布“忻州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工人虚假信息”案件、违法嫌疑人通过微信召集“帝业投资”相关人员到市委市政府聚集上访并扰乱市委市政府正常工作秩序案件、违法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忻州贴吧上散布关于“帝业投资”方面的谣言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等5起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拘留赵某,申某、刘某、兰某、徐某等7名违法嫌疑人。
同时,公安机关郑重告诫广大网民群众: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煽动蛊惑群众聚集闹事、攻击诋毁政府形象、恶意炒作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成网络公害和社会毒瘤,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同时,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涉暴恐犯罪线索,有效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就破解执行难问题作出专题部署。[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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