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近日在太原市召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崔国红厅长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七次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安全和廉洁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新形势新常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使命工程”,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工程”,服务保障民生“民心工程”,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基础工程”,忠诚履职,积极作为,苦干实干,努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崔国红厅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担当,切实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业绩,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等工作再上新水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打开了新局面,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焕发出新生机,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崔国红厅长深刻分析了山西省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从八个方面对做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一是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准确把握服务重点,积极为“六大发展”、结构性改革、“三个突破”和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提供法律服务。要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选准突破点,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帮助主场主体把握底线、依法经营;充分发挥化解风险作用,通过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体检、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等有效形式,帮助政府和市场主体有效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充分发挥纠纷解决作用,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来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六大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认真借鉴全省煤炭资源整合中的法律服务成功经验,为政府实施监督管理,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深入开展“六千律师服务六大发展”、“法律援助在三晋”、人民调解“防风险、解纠纷、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系列活动,做好组织发动、研讨交流、沟通协调和典型引路等工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是深刻把握安全稳定工作新形势,全力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要切实履行安全稳定首要职责,始终把保安全作为监狱、戒毒系统第一责任,忠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在反暴力恐怖斗争中肩负的职责。要不断加强监狱工作,充分认识和估计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王儒林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实行执法办案终身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公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水平。努力克服重监管轻教育的错误倾向,切实提高教育改造水平,真正使监狱成为教育改造挽救人的“学校”、“医院”和“花园”。要积极推进监狱精细化管理。要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努力保持监狱经济工作持续发展。要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戒治工作质量;大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四位一体”戒毒职能,逐步推动形成适合山西省实际的戒毒工作新格局。要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和保障水平,忠实履行首要职责,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发生有负面影响的重大案(事)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坚持首要标准,积极探索教育矫正新模式,有效提升教育帮扶效果。要以社区矫正村(居)站、点全覆盖为重点,继续加强机构建设,加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力度,继续加强保障机制建设。要不断强化安置帮教任务落实,以“除隐患、强基础、保稳定”专项攻坚行动为抓手,全面强化安置帮教各项基础工作,确保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加强,工作任务得到有力落实。
三是深刻把握经济下行期矛盾纠纷新特点,构建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的坚实防线。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全省“人民调解化解纠纷、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聚焦全省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措施所涉及到的征地拆迁、资源整合等重点改革发展领域的矛盾纠纷;聚焦劳资、医疗、交通、环保等民生领域和涉法涉诉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聚焦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纠纷,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整合全省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资源,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促使矛盾纠纷化解更加及时、更加规范。要认真做好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与法、检、公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山西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做好引导申诉等工作,实现息诉息访的效果。要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化解纠纷,处理信访案件,开展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深刻把握民生建设新任务,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开展县级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启动乡级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城乡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公证执业区域整合试点,发展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要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突出抓好《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努力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突出抓好政府责任落实督查活动,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突出抓好“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全省“12348”法律援助热线、便民服务大厅和远程视频服务系统三大平台的服务运营管理,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办案质量。要做好司法行政主导管理的特殊群体的困难帮扶工作。将社区矫正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的经济困难人员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争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探索有效管理服务方法,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和教育管理相衔接,更加注重开展社会化帮扶,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要扎实做好包村扶贫任务,坚决落实精准扶贫基本方略。
五是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布局,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注入新动力。要将推动“七五”普法启动作为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七五”普法启动会议。要切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项工作,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创新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山西省“谁执法谁普法”规范性文件,建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查、通报制度。各地要充分发挥好普法办公室职能,调动各执法司法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资源,采取有力手段,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个文化”建设决策部署,大力挖掘和弘扬山西省源远流长的法治文化,创新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与形式,提高法治文化建设品味与社会影响力。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出不同类型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典型。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加强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运用,自觉在普法依法治理领域推广、使用新媒体新技术,促进山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工作成效。要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扎实做好法律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实施。
六是深刻把握司法行政改革新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要扎实推进实施“六权治本”,坚持把深入推进“六权治本”作为重大改革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改革推进监狱工作,严格刑罚执行工作,完善狱政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进一步改革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努力提升社区矫正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进一步改革推进律师工作,通过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方式,研究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法官和检察官等问题;与省高院合作开通运行“山西省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改革推进公证工作,推进公证执业区域整合试点工作,打破地域限制,合理配置资源,促使公证更加便民利民。适当增设市级公证机构,鼓励适度竞争。探索公证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提升公证发展活力。开展公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公证”试点,不断提高办证效率。进一步改革推进司法鉴定工作,按照司法部和最高院、最高检、环保部的最新要求,对已审核登记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加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更好地服务环境损害诉讼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在全省开展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为主题的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在高校毕业生中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是深刻把握新时期好干部的新标准,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强化政治自觉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干警教育培训,要着力加强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有效性,努力解决干警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要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岗位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实战化,切实提高干警队伍能力素质。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三个一批”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任职考察、近距离观察识别和日常监督管理,将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真诚关心爱护干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积极做好典型引路和表彰奖励工作,深入开展向李培斌同志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社会美誉度。注重发现、积极推出覆盖全系统各条战线、各个层面的“李培斌式”先进典型,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八是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敢”字当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最大的政治、首要的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起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列出列清列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树立“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向习总书记、向省委看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要大力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纪”字为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把握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从严从重查处典型违纪违规案件。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要“责”字兜底,严格追责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用好问责利器,形成问责常态。
崔国红厅长强调,在全省开展“冬季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定。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领导,推进落实。要强化问题导向,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做到行动内容具体化、项目化、责任化,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进的工作局面。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主要领导干部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定点联系一个单位,督导一项任务,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只争朝夕、苦干实干。对敷衍应付、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的要严肃追究问责。要学习省委省政府班子夙兴夜寐、深入调研、以上率下、严于律已的工作作风,切实落实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行动要求,在全系统形成真干、苦干、实干的干事创业氛围,为2016年乃至“十三五”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赢得主动。
会上,宣读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15年度完成目标责任模范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表彰决定,并对长治市司法局等9个先进集体代表和太原市司法局赵宏宇同志等9名先进工作者代表进行了表彰。
厅领导王化清、句轶旺、张晓玲、翟新山、周涛、王伟、白震、郝晓琴出席会议。
各市司法局局长,监狱局、戒毒局、政法干院、司法学校班子成员;厅机关及驻厅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监狱局、戒毒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各监狱监狱长、政委;各戒毒所所长、政委;警官职业学院书记、院长;省律师协会在并会长、副会长;公证协会在并副会长、秘书长等参加会议。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的司法行政系统代表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