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通报的7起干预司法活动典型案件中有“关系案”“人情案”,既有领导干部出手过问,也有基层人员伸手干预。纵观这些典型案件,充分彰显了中央政法委对违反“两个规定”行为“零容忍”和有案必查、违规必究的决心,防止干预司法办案活动制度的“篱笆”正越扎越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两个规定”的推出,是从外部建立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从内部架起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两者在内容上配套衔接,共同构建防止干预司法办案活动的制度屏障。
过去一年,各地各部门为推动“两个规定”贯彻落实,着实下了真功夫:“一把手”重视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宣传,深化理解认识;出台配套文件,完善制度机制;创造性细化实施办法或细则,推动规定条文落到实处;严格督导检查、严肃倒逼问责、严查顶风违规……“两个规定”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的落地生根,“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铁规正在深入人心,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行动自觉。
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一些心存侥幸者不把“两个规定”当回事,向司法活动伸出干预之手。这反映出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两个规定”的落实工作上仍停留在浅层次,当头棒喝之下,亟需抓紧把规定执行起来、落实到位,让所有人明确“底线”在哪儿、“红线”在哪儿,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篱笆。
具体到同时肩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职能,与群众日常生活打交道很多的公安机关,更应该带头做到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时注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正坚守好公平正义的底线。在实践中,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出台实施细则、创新具体做法、加强学习宣传、与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涌现出了不少推进落实“两个规定”的好做法、好模式,应当把这个良好的势头延续下去,一鼓作气、乘势而进,让制度早日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公安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