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检察院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2016-02-01 16:17  来源:云南长安网

  2014年以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下称“两法”衔接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上下联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2014年1月份至2015年9月份,全州侦监部门共查询“两法”信息共享平台1500余次。2015年,共监督全州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70件,通过走访调查或登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查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的行政处罚案件46件51人,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45件50人,公安立为刑事案件侦查45件50人,其中,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件3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件2人,不捕1件1人。起诉7件7人,法院已对6件6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较为有影响力的案件有:麻栗坡县云镍科技公司重金属镍排放超标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东山乡假三七粉涉嫌生产假药罪案等。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具体得力。两级检察机关院领导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侦监部门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带领侦监检察人员积极与上级单位,州、县党委政府、人大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加强领导机构建设,成立“两法”作领导小组,并由州院侦监处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提升工作专门性与针对性,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是积极走访调研,加强沟通协调。两级院侦监部门结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两法”衔接为抓手,横向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2015年3月份以来,州院领导及侦监处领导率侦监工作人员深入走访州林业局、州森林公安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等合作单位,查询案件查处情况,密切掌握各单位“两法”衔接平台的运行状况,认真听取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两法”平台的意见建议,同时对调研中发现的各成员单位关于“两法”衔接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目前与州公安、州环保、州国土、州森林公安、州食药监局达成关于“两法”衔接的机制制度并会签下发执行。同时,积极协调州电子政务中心、州电信公司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州级“两法”衔接平台系统改造升级,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系统接入互联畅通,案件信息安全可靠。纵向加强对下指导,州院侦监处已完成对全州8县(市)两轮以上的调研,督促指导各县(市)院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在调研过程中,州院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录入量,对每个院下目标、定任务,并亲自走访一些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大的县级行政执法单位,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大力推广“广南‘两法’接入模式”,创新接入方式,保证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平台的畅通性。

  三是监督引导并举,提升工作实效。针对从“两法”平台上发现并监督立案的案件线索有时间跨度大、经历主体多、行政执法标准与刑事司法标准难以掌握等特点。州院侦监处要求各基层院侦监部门首先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案件移送和侦查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从立案、移送、侦查和报备等程序中无缝跟踪衔接,确保案件当移得移、当立得立,同时还要继续监督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的侦查活动。其次要加强引导,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为行政执法机关讲解有关刑事立案标准、刑事证据收集固定等法律知识,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发现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对于一些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州院侦监处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指导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引导提高办案质量。对于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积极跟进,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