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北京市、大兴区两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方法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推动大兴区司法局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2016年为“大兴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年”,并决定于1月18日上午在局六楼会议室举办“大兴区司法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玉红法官讲授行政诉讼相关问题,局长携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培训,全局所有在编人员及狱警计150余人共同聆听了王法官2个多小时的精彩讲座。
王法官是大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身处一线办案,审理了大量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经验极其丰富。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从事行政理论研究,集理论和实际经验为一身,被区内多家单位聘请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这次她从审判角度看依法行政理论“进行讲解,通过本地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引导公务员依法行政,正确应对和参与行政诉讼;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行政诉讼案例分析“,阐释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法理,形象生动,通俗易懂。
参训的科所长们听后表示,特别珍惜今天的学习机会,回去后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加以吸收,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依法“二字;同时要以此为契机,组织科里、所里的同志们,把依法行政的学习常抓不懈。局长年晓波在讲座结束后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全体人员要紧密结合这次讲座的内容,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的成功经验,仔细梳理查找自身在实际工作中的不足,及时研究分析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措施,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上达成共识,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列为”重要检查事项“,及时介入并处理;对执法中有刁难当事人、推诿扯皮、怠于履责等行为或有重大过失行为的,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直至行政责任,确保行政执法依法有据,扎实推进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